杨梓:反垄断法呼唤实施细则
XML
日期:2009-01-20 | 来源: 大河网-大河报

杨梓:反垄断法呼唤实施细则

我国反垄断法去年8月1日正式实施,但许多国际机构、国内的行业机构却对反垄断法感到茫然,认为该法规定得太过原则和抽象,缺乏实施细则。比如,反垄断的对象是否包括行政性垄断以及电信、石油、保险等特殊行业,没有清晰的界定,而反垄断法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,因为垄断者大都是强势群体。(据1月19日《法制日报》)

反垄断法之所以处于如此尴尬局面,主要是这部法律缺乏实施细则,目前不具有操作性,这个问题必须尽快解决。

首先,我国已经实行市场经济,如果没有这部法律,就无法逐步完善市场经济。其次,目前我国经营环境中大量存在着垄断及垄断暴利现象,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;其三,如果法律首先向行政垄断性企业开刀,目前还无法做到。

要制定出公平的反垄断法,必须要明确的是:行业或行政垄断必须限制在不得不垄断的行业,绝大多数都应该参与市场竞争。十几年前,舆论一涉及电信市场化,就有人高喊电信是国家信息命脉,关系到国家安全,可是,当电信市场被拆分之后,并没见有啥危险发生。

还有,行政垄断比民间企业的垄断危害更大。起码在目前,我国很少有其产品垄断全国市场的民营企业,他们经营的又都是消费者可买可不买的产品,而行政性垄断则常常造成某种重要民生产品的全国性短缺局面。还有,行政性垄断企业一直无法遏制滥发垄断福利的欲望,其服务水平一直无法令公众满意,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。

对于这些问题,立法部门在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时必须认真考虑,不能再让国际机构、国内的行业机构在未来的细则面前感到茫然。
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law.madeinchn.cn/article-0-74201-1.html  | 复制地址


Powered by KaijuanStudio 2008 © 2000-2012